南昌一受托人“越权”签字 引发农房征收安置争议

28.11.2013  17:16

   原题:南昌青山湖区一受托人“越权”签字 引发农房征收安置争议
    “丈量被征收农房时,村委会没有弄清房屋所有人,没有通知我到场,却让我弟弟替我做主。”近日,南昌市青山湖区塘山镇星辉村村民熊铁西称,受委托人违背其委托意愿在协议上签字,导致一大半拆迁安置面积被“瓜分”,村委会对此份协议却仍然认可。

   反映:受委托人未按指定意愿签协议

  据熊铁西介绍,他儿时随母改嫁至南昌市青山湖区塘山镇星辉村。在2001年,他将自建的木房改建成砖混结构的二层农房。

  今年,根据南昌市青山湖区的规划建设,熊铁西的农房被列入征收范围。8月份,村委会通知熊铁西配合落实征收。当时,熊铁西正在深圳住院。于是,他委托侄子熊正根代为处理。

  熊铁西称,8月31日,他写了一份委托书给熊正根,就签订《农房征收安置协议书》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和授权范围:一、被征收人只能填写我(熊铁西)一个人的名字;二、房屋面积共148.86平方米,我至少得100平方米;三、如签协议时遇到阻力……我在9月5日之前赶到南昌亲自处理。

  “没想到签合同这天,我同母异父的兄弟潘某某等人称,如不加上潘某(潘某某之子)的名字就要推倒我的房子。”熊铁西说,他是搞技术研究的,家中存放了许多珍贵技术资料,如果毁了房子损失很大。在此之前,潘某某随同负责征收人员对他的农房进行了现场丈量,但事后并未主动告知他。

  “当时熊正根打电话问我怎么办,我告诉他不能签字。但他担心我多年的心血会因此毁掉,所以没有按我的意愿办。”熊铁西说。

  11月23日,熊正根向记者证实:“当时担心潘某某说得出做得到,如果资料毁了叔叔会接受不了。”

   争议:房子的一半地块原是弟弟的?

  11月23日上午,星辉村村支书李云村在接受电话采访时称:“是潘某某说房子不是熊铁西的,要求加上他儿子的名字。”

  11月25日,双方协调时,潘某某的妻子表示,熊铁西建房时曾拆除她家的两间平房,现在被征收的农房的一半地块就是原平房的,“现在征收当然要补回来”。

  熊铁西则称,其在1976年建房时,潘某某还未成年,也没有娶妻,不存在上述拆房子一事。

  当天,李云村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不清楚被征收农房的所有人,不管受委托人熊正根有无按照委托书内容办事,但既然在协议上签了字就表明协议有效。

  “熊正根并未遵照委托书的意愿办理,而村委会看了委托书,明知协议内容与我的委托意愿不一致,却仍然同意熊正根签字。”熊铁西表示不满。

  律师:与委托不符的协议可撤销

  江西宏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少华认为,通过协议委托时,委托的内容与权限与受委托人实际行使的不一致,可认定为受委托人超出委托人授权范围行事。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效力待定,委托人事后有权进行追认,如协议所涉内容与委托人的意愿不相符,委托人可撤销或否认此协议。

  (中新网江西新闻11月28日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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