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负债花炮厂的处置风波(图)

08.10.2015  09:56

  花炮是万载县的支柱产业,花炮厂随处可见,厂子经营不善面临倒闭并不少见,当地人邹世发的北兴花炮厂便是其中一个。

  两年前,邹世发的厂子因资金链断裂而负债累累,作为厂长的邹世发一度失联。在此情况下,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签下处置协议,欲替他将厂子处置给新投资者。此时,邹世发开始质疑厂子被贱卖了。

  面对质疑,有关部门解除先前处置协议,并开始通过法院依法拍卖处置厂子,但事情并没有画上句号,反而更加激化了贱卖质疑,因为拍卖的价格比原来还低,且买方仍是原投资者。

  昔日花炮厂厂长如今沦为打工仔

  9月27日,中秋节,在万载县,不少人家燃起烟花庆祝。

  “嘭……”带着回声,烟花声震四野。

  这声巨响让曾经作为“花炮人”的邹世发想起了不少往事,而他苦心经营的花炮厂落得被拍卖的结局,成了他难以释怀的心结。

  今年42岁的邹世发是万载本地人,万载县北兴花炮厂原负责人。

  厂子位于万载县赤兴乡花桥村。9月25日,新法制报记者曾到厂内走访,发现还在改造中的厂子空无一人,几间新建好的工房甚是显眼。但几间老旧仓库内却一片狼藉,早前的鞭炮纸铺满了地面,一些工具锈迹斑斑。

  事实上,厂子早已不属于邹世发。今年7月31日,万载县人民法院的一纸执行裁定书更是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这一事实。

  编号为(2014)万执字第300-3号的执行裁定书显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万双民初字第24号民事判决书,于2014年5月9日,向被执行人(即邹世发)发出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2014年5月12日前归还借款497447.13元,但一直未履行。2014年12月19日,本院依法委托宜春市恒昌拍卖行对万载县赤兴乡花桥村万载县北兴花炮厂及地上构建物进行公开拍卖,买受人王敏以50万最高价买定。

  已负债累累的邹世发,此时只身一人在外打零工。对于这样的结果,他一直有不同的看法,一旦闲下来便会到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以他的说法,厂子在2013年被当地有关部门以低于市场50%的价格卖给了别人,一年之后才通过法律途径换上合法的外衣。

  有关部门出手“相救”导致对立?

  邹世发告诉新法制报记者,2003年他从亲戚手中接管花炮厂时,厂子还是个小型花炮厂,随后他投资数十万元才扩大了厂子规模,直至后来成了总占地50亩的规模型厂子。

  2003年刚接手那会儿,厂子的效益还算可以,而到了2011年,厂子却只能靠间断生产来垂死挣扎,甚至几度经历长达数月的停产。

  “货物销售出去,资金不能及时回笼,这才致使企业短暂停产。”邹世发并没有否认厂子当初的经营状况。

  万载县赤兴乡政府党委书记谢菊香口中的情形远比邹描述的严重得多,由此带来的问题令乡政府头疼不已,“除了几年没有交税外,北兴花炮厂早已负债累累,长期拖欠村民工资,引发群众强烈不满。

  据谢菊香回忆,2013年1月,正值花炮旺季来临,而此时的北兴花炮厂已欠下工人近20万元的工资,这些工人都是周边村的村民,村民们甚至拦住了厂里出货的车辆。最终村委会承诺将督促邹世发支付工资,这车货才得以拉出厂子。

  然而,大家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多位村民向记者证实,这车货发出后的几个月,邹世发并没有兑现支付工资的承诺,甚至一度处于失联状态。

  “恶意欠薪”、“人躲到外面逃债”、“留下一堆烂摊子”……这样的标签被当地村民用到邹世发的身上,而邹世发却坚称:“我当时在外出差,只不过没有时间管这些事。

  这样的局面,促使有关部门出手“相救”,但这个“相救”却成了导火索,直接把乡政府和邹世发推向了对立面。

  意向协议是否合法引发质疑

  原来,2012年7月12日,万载县北兴花炮厂与万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借款合同,北兴花炮厂向万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45万元,约定了2013年7月11日到期。

  为了办理贷款,2012年6月20日,北兴花炮厂与万载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签订了委托担保协议。约定担保中心为北兴花炮厂提供担保,万载县北兴花炮厂以企业土地使用权、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提供反担保。

  就在这笔贷款到期后,邹世发没有偿还这笔贷款,甚至连此前几个月的银行利息都未按时支付。如此一来,万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直接从担保方——万载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账上扣划了这笔贷款的本息470297.13元。

  面对这一情况,担保中心也有了自己的行动,签订于2013年7月9日的《万载县北兴花炮厂资产处置协议》显示,担保中心作为甲方、赤兴乡政府作为丙方、花桥村委会作为丁方,共同将北兴花炮厂资产处置给了乙方王敏和王包友,总价67万元,其中47万元用于偿还担保中心被划扣的贷款,另外20万元用于支付花桥村村民的工资。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处置协议上并没有邹世发的签字。按照邹世发的说法,直到2013年9月,厂子旁边的土地被王敏租赁用于工厂改造,他才发现了这份处置协议的存在。

  对此,担保中心主任范勇平声称:“连续几个月,我们不知道打了多少电话、发了多少短信通知邹世发,可他就是不主动回来处理这一切,因此只能先达成这样一个意向协议,然后再等他回来签字。

  邹世发认为,各方在没有征求其本人意见的情况下,私自处置他的北兴花炮厂,这不符合法定程序。

  “贱卖”还是资产价值最大化?

  与邹世发所质疑的厂子被贱卖不同的是,作为甲方的担保中心和丙方的赤兴乡政府认为处置厂子时已经尽量帮其卖出了一个高价。

  “厂子欠薪问题引起了村民们的强烈不满,不少村民多次来到乡政府,责怪政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谢菊香坦言,出于村民工资遭遇拖欠考虑,乡政府这才参与协调处置北兴花炮厂,随后拖欠工资一说也在村民口中得到了证实。

  “如果当时觉得我们帮他处置价格低了,他完全可以自己处置,可他始终不出面。”对于邹的责难范勇平也很不理解,“担保中心和乡政府几经熟人介绍才找到了愿意接手的老板,为了能让花炮厂资产价值得到最大体现,担保中心还向接手方承诺后期担保方面给予优惠,这才让处置的价格达到了67万元。

  随后,他还说出了急于处置厂子的另一重要原因:“花炮厂最关键的是安全生产许可证,而北兴花炮厂和万载县的许多花炮厂一样,无法达到最新的安全生产标准,必须要及时整改才可以继续许可。如果厂子拖着不处置,就只能错过整改时间,如此一来厂子将更不值钱。”随后,该说法得到了业内人士的证实。

  当新法制报记者问及这样做法的合法性时,范反复强调,这只是一个处置意向,但由于邹的极力反对,处置协议并没有最终兑现。2013年12月25日,处置协议的各方还就此签订了解除协议。该说法得到了各方证实。

  公开拍卖原买方拍得 价格更低又引发质疑

  此后,担保中心以债务追偿权纠纷为由将邹世发及共同担保人其妻子欧阳满华起诉至法院。

  2014年3月31日,万载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邹世发、欧阳满华偿付万载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代付款470297.13元,担保费10960元。

  面对邹世发迟迟不支付这笔钱,于是便有了上文中(2014)万执字第300-3号的执行裁定书,北兴花炮厂被予以公开拍卖,然而却出现了无人前来竞拍的局面,致使流拍,最终王敏以底价50万元拍得该花炮厂资产。

  值得一提的是,王敏正是早前处置协议中乙方成员,而此时拍得价格远比当初处置协议低得多,这也让原本就觉得被贱卖的邹世发更加不满。

  与此同时,虽然王敏后来拍得北兴花炮厂的价格较之前协议处置低了很多,王敏却并不认为自己捡到了便宜,他告诉记者,50万元底价由相关评估公司评估而来,自己则是在无人竞拍的情况下才拍得。至于价格较之前还低,王认为根本原因是这两年花炮产业并不景气。

  “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作为保证人,替北兴花炮厂偿还债务后依法享有追偿权,但对于追偿权的实施,前提是在法律的框架内提起诉讼。”江西阳中阳律师事务所刘新斌律师认为,不管政府是否出于好心,打算协调帮邹处置厂子的做法并不合法,这也无形中给后续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文 新法制报记者康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