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聘教师公告(一)

01.10.2013  16:31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座落于享有“才子之乡”盛誉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西抚州市,学校是全国八所中医药高专之一,也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的新型特色高等院校。学校实行专科教育为主、专科本科并举的办学体制,开设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医药营销、护理学、医疗美容技术、助产、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毕业生就业率位列全省专科学校和全省医药类高职院校双第一。  为促进学校又好又快的发展,把学校建设成为“省内有地位、国内有影响、办学有特色、学生有作为”的高等院校,现向社会招聘教师岗位人员。 一、岗位需求
部门 岗位 专业方向 学历要求 人数 备注
医学基础部 生理学 专任教师 临床医学及 相关专业 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1名  
药理学 专任教师 2名  
病理学 专任教师 2名  
护理系 妇产科护理 专任教师 临床医学、护理、康复专业 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1名  
内科护理 专任教师 1名  
儿科护理 专任教师 1名  
五官科护理 专任教师 1名  
医疗系 美容学 专任教师 美容专业 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1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科毕业生报名年龄为28周岁以下。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请于7月18日之前,带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论文、获奖证书,报名时需将复印件及个人简历一并呈交。 2、联系电话:0794-8220156(办公),18979457086(手机),0794-8223280(传真), 联系人:王老师,Email:[email protected]。 3、学校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试用 考试结束后,经研究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时间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间表现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四、待遇 一般聘用。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人事处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