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着 妙 棋 全 盘 皆 活

11.12.2014  16:19

今年以来, 广丰县通过三举措联动, 着力推进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 规定,依法收回并盘活闲置宅基地, 不仅解决了当前农民建房用地难题, 实现新增违法零增长, 而且为保障今后农民建房用地需求开辟了途径。

建立三项机制。

为破解农村一边是大量宅基地闲置,一边是滥用土地乱占耕地非法建房屡禁不止等系列难题, 广丰县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工作意见>>,将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和控制建房用地面积列为重要内容, 明确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退回集体; 现有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需另址申请宅基地的, 必须先退出原宅基地或者限期退出。

为确保推进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规定,<<意见>>同时构建了三项机制: 一是建立国土等相关部门丶乡镇丶村居严格把关共同责任机制,明确要求,国土部门等相关部门和乡镇必须严格执行内部联审丶农民建房用地审批“三公开丶三到场”丶农民建房台帐管理丶审批程序和限时办结丶农民建房用地收费规定等七项制度; 二是强化考核完善激励机制, 将严格执行 “ 一户一宅” 规定列为重点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乡镇(街道) 和相关单位评先及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对各乡镇(街道) 丶村(居) 丶县直有关单位在农民建房用地审批管理中玩忽职守丶滥用职权丶徇私舞弊丶索拿卡要的, 按照相关规定, 严肃追究责任。

推广三个经验。

该县出台文件的当天, 就召开了全县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工作现场会, 总结推广了排山丶嵩峰丶洋口等三个乡镇创造的好经验好做好, 为各乡镇提供借鉴, 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2011年以来,排山镇和嵩峰乡在国土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采用拆旧翻新丶产权置换等方式加以严控, 守住“一户一宅”规定的底线。即一方面, 大力宣传鼓励农户拆旧翻新, 拆旧翻新不收取任何审批费用。另一方面, 把整治“空心村”列入增减挂钩项目,     并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基础, 将取得的用地指标和工作经费分别建起10个和6个规划安置区; 对不适宜拆旧翻新的房屋, 农户将产权置换给村集体后,选取规划安置区建新房, 置换给村集体的老房按照面积丶年代丶结构及地段折算后, 抵交建新房的基础设施成本分摊费。同时, 引导无房户丶住房困难户到规划安置区建新房。

今年5月, 洋口镇在县国土部门的指导下, 采取” 镇村引导丶部门配合丶村民自治丶统筹安排” 的原则, 在蔡村樟坞自然村开展老村庄整治试点工作, 整治“空心房”55栋, 总面积6850平方米, 可解决50多户住房困难户建房用地问题, 该村10年以内可不占耕地建房, 既减少了保护耕地压力, 又将改变整个自然村居住环境, 提升村庄品位。

实施三级联动。

有了典型示范引领, 县国土等相关部门迅速与各乡镇丶村居配合联动, 因地制宜开展“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丶空置住宅丶“一户多宅” 的调查清理工作, 将清理出来的闲置土地, 统筹规划, 通过推进“空心村”改造丶老村庄整治丶或土地复垦等方式予以盘活。

以东阳乡为例,该乡在县国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 实行乡村联动, 在迅速开展对“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丶“一户多宅” 等全面调查清理的基础上, 从实际出发, 确定对适宜改造的清淤村清淤自然村丶湖口村灰山尾自然村等3个 “空心村” 实施改造, 建设新社区。其中清淤自然村面积5882平方米, “空心房”45栋, 占地面积3536平方米, 现已完成收回闲置宅基地丶拆除 “空心房”丶编制规划丶土地平整丶实施方案等工作, 预计将可解决50户住房困难户建房用地问题。对适宜建新房的闲置宅基地, 用于安置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建新房。对不适宜改造的 “ 空心村” 和不适宜建新房的闲置宅基地, 通过申报增减挂钩项目等方式进行土地复垦。同时, 本着不占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依托非耕地丶或老村庄,规划了社后丶后阳丶管村等5个中心村,并已着手多方筹措资金,统筹推进中心村水丶电丶道路丶绿化以及垃圾处理丶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 一户一宅” 的规定, 中心村将主要安置无房户丶住房困难户丶灾民丶产权置换户和移民搬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