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个设区市和8个县市区减排不得力被“一票否决”

26.03.2014  18:20
      中国江西网讯 张林霞、记者叶新阔报道:3月25日,2014年江西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未完成2013年减排任务的有关市、县(区)情况。其中,萍乡市以及南昌市进贤县、景德镇市昌江区、九江市浔阳区、鹰潭市月湖区、赣州市兴国县、吉安市永新县、抚州市宜黄县和上饶市经济开发区因未完成2013年度减排目标任务被“一票否决”,同时,被取消评先资格和暂停环评审批。
      江西去年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2013年,江西省环保厅主动融入实施三大国家战略,强化减排目标责任,实施激励约束政策,采取分片包干、现场督办、定期调度、资金支持、预警通报、约谈限批、媒体公开等一系列措施,全力推进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悉,2013年江西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下降1.85%、2.45%、1.76%和1.16%,四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其中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首次实现下降,比上年下降0.13%。去年全省共完成34个火电、 钢铁 、水泥脱硫脱硝工程,总投资11.12亿元,超过“十一五”以来7年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总投资9.33亿元的投资总额。
      萍乡市和8个县市区减排不得力被“一票否决
      当天,会议还通报了未完成2013年减排任务的有关市、县(区)情况。其中,萍乡市以及南昌市进贤县、景德镇市昌江区、九江市浔阳区、鹰潭市月湖区、赣州市兴国县、吉安市永新县、抚州市宜黄县和上饶市经济开发区等部分地区未完成2013年度减排目标任务。按照《江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并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对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制。
      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萍乡市以及进贤县、昌江区、浔阳区、月湖区、兴国县、永新县、宜黄县等地2013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先资格。暂停萍乡市 造纸 、化工、印染、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新增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暂停进贤县、昌江区、浔阳区、月湖区、兴国县、永新县、宜黄县、上饶市经济开发区等地造纸、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
      12个污水处理厂被挂牌督办
      此外,对萍乡市城区、景德镇市西瓜州、九江市老鹳塘、鹰潭市城区、上饶市城区、进贤县、莲花县、上栗县、湘东区、兴国县、永新县、宜黄县等12个污水处理厂,江西省环保厅实行挂牌督办,责令2014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对萍钢公司安源分公司、中材萍乡水泥等2家工业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责令2014年3月底前整改到位。
      今年继续加大老旧机动车及黄标车淘汰力度
      为推动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2014年,江西将继续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减排措施的落实,确保全省实现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较上年下降0.5%、2%、1%和2%的减排目标。进一步加大造纸、印染、化工、医药、农副食品加工、饮料制造等重点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和废水深度治理力度,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对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企业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的日常巡查。
      全力推进减排目标责任书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全省43个国家责任书项目和81个省级重点项目在今年11月底前全部建成投运。同时,继续严格机动车转入及黄标车限行措施,加快推进老旧机动车及黄标车淘汰,确保完成老旧机动车及黄标车淘汰任务。
      据悉,江西省环保厅将加大对各地减排工作进展的督查、调度力度,定期通报重点减排项目建设与运行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及时实施预警、约谈、限批等坚决措施。同时省环保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