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9.05.2015  11:40

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交的2015年江西省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5年江西省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