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狗横穿马路引发一起命案 驾驶摩托送女友撞上野狗成"送终"

17.03.2016  16:04

  中国江西网讯 黄建兴 张满洋 、记者 周再奔 报道:男子刘某无证驾驶摩托车送女友回家,不料路上撞上横穿马路的野狗,车辆侧翻致女友死亡,自身也受了伤。3月16日,中国江西网(江西手机报)记者获悉,金溪县人民法院日前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刘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七个月。

  据了解,2015年8月29日,刘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后载其女友周某)自金溪县县城往东乡县方向行驶,在往双塘镇方向路段时,摩托车撞上路上野狗,导致车辆侧翻,造成刘某受伤、周某经抢救无效当天死亡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案发后,刘某主动到金溪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后刘某与周某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了周某家属经济损失共计24950元,取得了他们的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且未保持安全车速,致一人死亡,在事故过程中负全部责任;刘某案发后主动到金溪县公安局投案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刘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