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142次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31.05.2016  16:23
  •    5月27日,省委召开第142次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规划稿)。会上,沙闻麟就“七五”规划稿的起草过程、总体考虑、主要内容及下步工作建议等方面作了简要说明。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在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萌的高度重视下,省普法办从去年底开始,在全面总结验收“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成立了专门的“七五”规划起草小组,先后赴全省各地开展调研,多次召开地方、行业、专家等专题座谈会进行研究讨论。“七五”规划稿形成后,征求了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的意见,征求了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21个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在认真研究和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七五”规划稿进行了修改完善。5月24日,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七五”规划稿进行了专题审议,各有关方面对审议后的规划稿达成了一致意见。

      起草“七五”规划稿总体考虑了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二是体现江西特色。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四是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

      “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稿明确了以下五个部分的主要内容,第一部分提出了“七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三个进一步”、“两个明显”的主要目标任务,提出了坚持党的领导、齐抓共管等“六项工作原则”;第二部分提出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围绕‘三大重点任务’、深入开展法治江西建设宣传”等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第三部分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青少年;第四部分提出了“三项工作措施”,一是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二是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以案释法制度、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等;三是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提出创新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和载体阵地,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等措施保障;第五部分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经费保障。

      省委常委会要求,审议通过后的“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稿,由省委、省政府转发,并由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宣传贯彻落实。(省普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