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万人纳入因病致贫家庭信息管理系统
2月22日,从省扶贫和移民办获悉,我省按照“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更好防病”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健康扶贫,探索解决支出型贫困问题。为全面掌握每个因病致贫家庭的基础信息、患病情况、治疗需求和费用负担,我省开发建设了全省因病致贫家庭信息管理系统,将全省117万因病因残贫困人口调查数据录入该系统。
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致贫原因错综复杂,但因病因残致贫者分别占45.25%和13.71%。为解决这一难题,我省出台系列政策,保证健康扶贫的推进。
为减少现有贫困人口,并预防新增和返贫人口,我省出台了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为方便贫困户就医、报销医药费和治病优惠扶助,出台了《江西省关于加强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的通知》;制定《关于建立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制度的工作方案》,构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大病保险、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四道防线,切实提高贫困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提升贫困地区医疗服务水平。
我省实施“三免一降三提高”,减轻贫困人口医药费用负担。“三免”就是免个人参合缴费,由县级政府统筹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全额资助;在县级、乡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免起付线;对贫困家庭患尿毒症、重性精神病等10种大病实施免费救治,对其他需要治疗的大病和慢性病患者实施分类集中救治。“一降”就是贫困患者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三提高”就是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由40%提到50%,封顶线由3000元提到4000元;提高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贫困人口报销比例比其他群众提高5个百分点;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将五保、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
我省还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原则,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建立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负担自付医疗费用,方便贫困群众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