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退学就交10万元保证金 饶州中学对一学生处理决定受质疑

12.12.2014  14:55

    “9日,鄱阳饶州中学一名余姓学生家长向本报反映,其女儿小婷(化名)因犯错半个月前遭饶州中学开除,校方称,想回校读书就得再拿10万元的保证金。

    据了解,11月20日前后的一天晚上,14岁的初三女生小婷被班里的数名男生拉到了卫生间里,关门关灯做了一些出格的事。校方知道后对当事男生作出了写检讨书的处理。之后没几天,小婷将此事告诉了已经辍学的另一名男生,这名男生来到学校,将当时“欺负”过小婷的男生打了一顿,因只造成了一些皮外伤,余姓家长已同对方达成了和解。

    事发后,校方对小婷作出了开除的决定,并约谈小婷的父亲,要么小婷不在其学校上学,要么必须得交10万元的保证金。保证小婷在学校里再也不犯任何错误。而在同一天,开除的还有5名学生,他们都被要求要继续上学,必须交金额不等的保证金。

    为了保证金的事,余某两次到校与该校张姓校长及其他的负责人沟通。但是均被告知必须得交才能入学。如今,小婷未到校已经半个多月。

    交保证金是该校的一种管理方式,目的是为了确保校园安全。这一制度从前年开始已经实施了,根据学生犯错的情况而定,一般收得多的是两三万元,准备收10万元还是第一次。但有一点,学校收了保证金,都做到了全额退还,没有克扣过一次。10日,饶州中学王姓负责人这样向记者介绍。

    至于小婷的情况,该王姓负责人表示,学校所做的不是开除,而是劝退。据他了解,小婷邀请3男1女文身的社会人员将同学骗至校外,将同学打得头破血流,时至今日该名同学还未能正常入学,性质非常恶劣。对此当地城北派出所已经介入处理。介于这种情况,校方不得已才作出了将其劝退的处理,并作出如要继续上学就交10万元保证金的决定。

    “交保证金还有该校的一些管理做法,可能存在合理不合法或是合法不合理的情况,但对于学校的管理帮助很大。”王姓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