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360万元垫付交通事故

10.04.2016  11:45

  遭遇飞来横祸,这对交通事故受害者来说,本已十分不幸,若再遭遇巨额医药费求救无门、延误治疗,则更是雪上加霜。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2015年,江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医药费2360万元,为1057名交通事故受害人“雪中送炭”。

  据了解,我省自2010年5月出台《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开始全面启动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救助工作。2015年,该项基金支出占收入34.8%,救助人数同比增长11.6%,人均支出2.23万元。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救助基金承担的是社会救助职能,只是资金垫付,是救急不是救困,事后仍会向赔偿义务人追偿。救助基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进行追偿,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