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达160万元小城镇建设补助金

23.08.2016  19:06

  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下达了2016年南昌市小城镇建设补助资金160万元。

  据介绍,为支持各县区小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各县区申报小城镇建设工程项目,市财政局下达2016年南昌市小城镇建设补助资金160万元,并要求各县区乡镇积极落实项目配套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南昌市小城镇建设补助资金坚持“自筹为主、补助为辅、效益优先”的原则,主要用于村镇道路修建、公共照明、垃圾处理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

  (刘义勇 姜莉 记者 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