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每年1000万元就业基金鼓励青年创业

23.12.2015  09:38

人民网南昌12月22日电(顾子恒) 日前,本网从江西团省委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省出台了《关于促进青年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为《措施》),针对青年群体普遍反映的问题,提出组建江西省第三方物流机构、江西青年创业就业基金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等一批创业服务方面的“干货”助青年创新创业。

毕业生见习可享受补贴为最低工资的70%

措施》要求,江西省各设区市分别打造1-2个青创空间示范点。在江西省高校相对集中的区域周边打造3-5个省级高校大学生创业园。鼓励各级政府打造创业小镇,支持青年群体创办电子商务、软件设计、大数据、云计算、动漫设计等互联网相关领域的企业。

青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小镇的入驻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标准为见习基地所在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大学生可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措施》提出,江西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休学创业的,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业(高职3-6年,本科4-7年)。同时,鼓励青年返乡创业,全面实施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每年重点支持1000名大学生返乡创业。

加大青年创业优惠力度

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2015年年底延长至2017年年底。

利用现有资源发展第三方物流,为青年创业提供运输、仓储、配送等“代储代发代投”服务。对江西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内的初创企业,凡通过第三方物流产生的物流费用,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由所在地政府给予每年30%的补贴。

每年1000万元就业基金鼓励青年创业

措施》提出,省级财政每年注入一定资金,充实江西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使其每年保持1000万元的总量,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项目提供免息担保贷款等资金扶持。市、县两级也要相应成立青年创业就业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