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再拨9108万元用于防汛救灾

22.07.2016  23:05

江西台记者史筱娅报道:
省财政近日又下拨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6000万元,用于我省水利水毁设施修复,防汛物资及抢险设备购置,防汛抢险等。此外,省财政还下拨3108万元,支持市(县)做好抗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对受灾群众购买种子、种苗、化肥、柴油等生产资料以及修复因在受损的农业设施给予适当补助。
截至目前,省财政已累计拨付资金2亿2808万元,用于支持防汛和灾后生产恢复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