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再拨9108万元用于防汛救灾

24.07.2016  09:32

  为支持全省各地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近日省财政下拨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60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水毁设施修复、防汛物资及抢险设备购置、防汛抢险等。此外,省财政还下拨3108万元,支持市(县)做好抗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对受灾群众购买种子、种苗、化肥、柴油等生产资料以及修复受损的农业设施给予适当补助。

  为大力支持防汛和灾后生产恢复重建工作,截至目前,省财政已累计拨付防汛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2.280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