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拨617.4万元补助执业乡村医生

12.01.2016  09:53

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近日,市财政局对全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执业乡村医生进行奖励性补助,共下达补助资金617.4万元。

  为切实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巩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我市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进行奖励性补助,市级财政按每人每年18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此项补助资金的发放,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王稀珍 记者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