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农村垃圾处理得好乡镇最高可获15万元补助

12.10.2015  10:34

  记者昨日从政府部门获悉,南昌市下发《南昌市农村垃圾处理及“清洁家园”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推进南昌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促进农村人居环境优化。

  农村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按照农村家庭户数,以每户20元的计算标准给予补助。农村垃圾处理乡镇、村点的绩效考核补助,按照绩效考核情况分一、二、三等级,其中乡镇分别给予15万元、12万元、10万元的补助,村点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的补助。

  乡镇、村点绩效考核的补助,由市清洁办会同各县区清洁办,根据每季度考核排名情况,每年优选出22个乡镇、200个行政村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补助。(记者 高小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