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拨付340万元贫困村扶贫资金

09.10.2016  15:05

  10月8日,记者获悉,为做好南昌扶贫开发工作,近日,南昌拨付了2016年市定贫困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40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市定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按照每个市定贫困村20万元标准拨付。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定贫困村分配个数分别为南昌县6个、进贤县6个、新建区4个、湾里区1个。南昌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县(区)财政要和扶贫部门紧密配合,根据整村推进扶贫规划建设内容,遵照国家关于“资金随着项目走,项目根据规划定”的要求,做好贫困村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及时择优安排扶贫项目及资金,并报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备案。同时,南昌市财政局要求县(区)扶贫办、财政局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在年底前完成项目,对每个扶贫开发项目进行不少于3次实地检查,年底前,各县(区)扶贫办、财政局要将本县(区)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上报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办。 (彭承京 姜莉 记者 潘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