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里发广告诈骗近400万元

31.03.2016  13:02

  本报讯 罗陆海、刘国华、江南都市报记者叶伟报道: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宗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判决追缴被告人宗某被公安机关冻结的违法所得50万元依法发还给被害人。

  据了解,2014年10月3日,女子宗某在微信平台谎称在海关可以拿到缴获的走私手机,并发布低价出售iPhone6手机的广告。2014年10月至12月期间,宗某通过其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以每部手机低于市场近2000元的价格骗取毛某等九人的购机款,至案发时未给付手机且无退款金额达382.2万余元。宗某将骗得的购机款用于填补购买手机的亏空和个人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