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父母30万养老钱被告上法庭

18.02.2014  19:35

老人心寒要求追究其刑责 男子因涉嫌盗窃被批捕

法制晚报讯: 家住大兴的老李发现家中一张30万元的定期存单不见了,眼看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钱没了,老人赶忙报案。警方侦查发现,偷老人养老钱的竟是老人的二儿子李波(化名)。

今天上午大兴检察院通报,李波因涉嫌盗窃已被批捕。

李波高中毕业参了军,退伍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他不甘心到处打零工,整天想做生意发大财,但苦于自己没有资金,又羞于向父母要钱。一次看到母亲把存单放在床头柜内,就打起了父母养老钱的主意。

2013年10月的一天上午,李波来到父母家中,恰好没人。他进屋后,从卧室的床头柜抽屉里把父亲的银行存单和身份证取走。打车到银行将存单内的30万元取出。

他又用父亲的身份证办了一张新的银行卡,将20万元存到新卡中,将剩余的10万元和4000多元利息据为己有。

事后,李波将父亲的身份证放回原处,拿着父母的养老钱开车去山东投资做生意,这期间他一直没有与家人联系。但由于投资不慎,加之常常出入赌场,不到一个月,10万余元就被他挥霍一空。

2013年12月1日早上,李波从山东回到北京某汽车站,被民警抓获归案。

老李夫妇得知是儿子偷走存单寒心不已。老李说,他平时最疼李波,家里拆迁时已经分给他房子和钱了,平时家里有什么总想着他,可他却不孝顺。平时不跟老两口住在一起,也很少来看望。

老两口表示,他们不能原谅儿子,要求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检察官说案

大兴检察官告诉记者,李波趁家中无人盗窃父母钱款,是典型的盗窃行为。

但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盗窃行为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鉴于老李强烈要求追究李波的刑事责任,且李波盗窃数额巨大,检方依法将李波批捕。(法制晚报 记者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