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选择第三批1/5万地质灾害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核工业地质局、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局、省煤田地质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部署,根据全国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会议和2014年度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相关要求,决定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第三批共15个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项目承担单位,请你们组织所属地勘单位参与竞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寻乌县、大余县、定南县、上饶县、玉山县、靖安县、万载县、广昌县、乐安县、武宁县、安福县、乐平市及景德镇城区、贵溪市、上栗县、分宜县1/5万地质灾害调查。
2.目的任务:通过对项目区已发生或潜在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或勘查评价,分析总结发生各类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条件;开展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防治分区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区划;协助项目区县(市、区)政府更新隐患台账、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和防灾预案、细化防灾措施;对重要隐患提出具体防治措施和建议。
3.执行技术标准和要求:项目实施执行中国地质调查局《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000)》(DD2008-02)、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1:50000地质灾害调查信息化成果技术要求》、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1/5万地质灾害调查补充规定》和《1/5万地质灾害调查设计修改时必须补充规范事项》(可从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下载)等标准和要求,并应符合江西省地质环境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和地勘行业通行规范。
4.经费预算:由具备预算编制和审核资格的人员按照《江西省地质环境项目概(估)算编制规定》要求编制项目预算,经审定后从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中安排。
5.工作时间:2014年~2015年。
6.提交成果:1/5万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含附图、附件、附表)和相关数据库。
二、参与竞争单位初选方式
按照“自愿申请、注重节约、公开抽签”的原则,由省国土资源厅采用下述方式初步选择参与竞争谈判单位:
1.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以上资质的国有地勘单位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参与有关项目竞争的书面申请。省国土资源厅对申请单位资质条件等进行审核后,通知申请单位是否获得参与竞争抽签的资格。
2.每个项目原则上通过抽签选择5个单位参与竞争性谈判。若某项目申请单位不足5个时,则由省国土资源厅采取动员等方式补足5个单位参与竞争谈判。
3.初选抽签首先由组织方以抽签方式确定15个项目的抽签次序;然后由经申请单位法人授权的抽签者通过二轮抽签,确定15个项目的竞争谈判单位,第一轮由申请单位按其资质证书编号顺序依次抽签排定其在项目抽签中的顺序;第二轮分项目依次抽签确定5个参与竞争谈判的单位。
4.为鼓励全省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同时考虑各单位现有实力,规定已抽中5个项目的甲级资质单位和已抽中3个项目的乙级资质单位不再参与后续项目抽签。
5.抽中参与某项目竞争的单位选择放弃谈判应在抽签后48小时内通知组织方。
三、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初选确定的竞争单位应于抽签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抽中项目竞争谈判材料的编制,并于竞争谈判当日向组织方提交如下材料(详见附件1):
1.按单位提交盖章密封好的资信材料纸质文档5份,电子文档(含所有申请材料)1份;提供单位、项目组主要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按项目提交装箱并盖章密封好的技术和商务材料纸质文档7份。技术和商务材料中不得出现任何足以判断出申请竞争单位的相关信息,否则视作无效材料不得参与评审。
四、竞争性谈判
由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竞争谈判工作组,参照附件2中的评分标准,按下述原则开展竞争性谈判工作:
(一)谈判工作组分工
谈判工作组由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省财政厅经建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下设1个汇总组、1个资信材料专家评审组(简称资信组),3个技术和商务材料专家评审组(简称技术商务组)。
1.汇总组由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相关处室7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当面启封、审查提交材料的合规性;组织对材料统一编号并分发材料;汇总统计、校核评分结果并按项目对参与竞争的单位进行排序。
2.资信组从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专家库中按回避原则选择5名专家组成,负责对参与竞争单位提交的资信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和打分,同时根据参与竞争单位人员实力,按甲、乙级资质单位分别承担不超过3个和1个项目的原则,推荐提出各单位可承担项目的个数。
3.技术商务组从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专家库中择优选择15名技术专家、6名经济专家组成,并临时抽签分成三个小组(每个小组5个技术专家、2个经济专家),分别负责各5个项目的技术商务材料审查及评分。技术商务组成员在审查某项目材料时,若发现存在泄漏参与竞争单位信息或出现明显提示性注记的,应及时提出,经组内复核后取消其参与该项目竞争的资格。
(二)项目承担单位推荐原则
1.竞争谈判总得分排首位的单位为该项目首选承担单位。
2.若某个单位竞争谈判得分排首位的项目数超过资信组推荐可承担项目个数时,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其最终承担项目。
3.当竞争谈判得分排前的单位由于出现上述情况无法承担某项目时,排序靠后的单位则可依次递补。
五、其它
1.推荐承担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设计书编制。设计书经审查通过后,由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按相关程序下达项目任务和预算。
2.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7月14日前将拟参与竞争的项目名称以书面形式报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初选抽签时间定于7月16日上午9:00开始,地点初定为省国土资源厅办公楼2301室,请经单位法人授权的抽签者准时到场参加抽签。
竞争谈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纪仁刚 0791-86717137(兼传真)
戴永华 0791-87287703
附件 1.谈判材料编写提纲
2.江西省1/5万地质灾害调查项目竞争性谈判评分表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14年7月10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