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43万城乡低保对象享全方位保障
近年来,江西不断强化低保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在及时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低保与救灾、社会事务、教育救助、司法援助、住房救助、就业再就业帮扶、扶贫开发、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统筹衔接,让243万城乡低保户得到全方位保障。
为保证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江西建立起低保标准正常增长机制,每年提高幅度均超过15%,截至目前,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400元与200元,月人均补差分别达到240元与125元。2011年至2013年,江西连续三次发放了元旦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
与此同时,江西加强低保与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统筹衔接。把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列入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资助范围,优先安排项目,提高资助额度;把城市低保对象列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救助范围,缓解住房困难。建立健全了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全覆盖的教育救助制度,通过补助生活费、发放助学金和奖学金、发放助学贷款,缓解了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入学难”问题。建立了司法援助制度,免费帮助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打官司”。以省财政单列资金为主、医疗救助资金为辅,每年免费资助低保、五保对象270.5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使他们能够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在救灾工作中,江西对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和灾后重建,提高补助标准。建立困难群众遗体免费火化制度,对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的遗体实行免费火化。
此外,江西还加强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部分不计入低保、五保对象的家庭收入,使困难群众获得更大的公共财政政策实惠。加强了农村低保与农村扶贫开发的衔接,让农村低保对象能够享受基础设施、移民搬迁、产业、技能和教育等方面的帮扶政策,切实提高生活水平。各地对低保对象的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均有一定程度的减免。各地普遍建立了低保渐退制度,对实现再就业而获得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续发一定时段的低保金,促进低保对象就业。(来源: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