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中心城区10万套保障性住房保民生促发展

26.07.2014  18:38

成就百姓安居梦

——九江市中心城区10万套保障性住房保民生促发展

只要在九江就业创业,就能在九江安居乐业

作为年轻人,选择在九江就业,不为住房发愁是我所向往的”。家住怡居苑公租房小区的周婷,是在九江中心城区工作的银行职员,她表示,有了公租房,外地前来就业创业的人员,就没有客居他乡的感觉,有了家的温馨,有了家的味道。

据相关统计,中国大部分家庭梦想的很大程度是与住房有关,年轻人的梦想更是被房子问题所困扰。而九江却提出了“只要在九江就业创业,就能在九江安居乐业”的口号,建设10万套公租房,就是为了解决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农民工、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等“夹心层”的住房困难问题,致力于让新市民进得来,让企事业单位职工能安居。对此,九江市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头号工程,切实改善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优化了投资环境。从2011年至2013年用三年时间在市中心城区建设10万套公租房,使保障房覆盖率达到30%以上,以基本满足需求,助圆群众安居乐业梦。

让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市民住有所居

吴芙蓉是市中心城区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市民,去年年底,她一家喜迁新居,住上了怡和苑公租房小区高层楼房,享受廉租房优惠政策。她说,以前租别人的房住,生活不稳定,现在好了,终于安定下来了,而且一家人住上了“洋楼”。

其实,在2011年开始建10万套公租房之前,九江市2005年底在全省率先启动廉租房建设工作,到2010年在中心城区建成6000多套廉租房,向市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市民进行配租,住户每月每平方米只需要缴纳房租0.68元、物业费0.35元。

从2011年开始建设的公租房,实行廉租住房和公租房统一申请、统一配租、统一管理。所有承租人均按公租房价格交纳租金,对于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承租户,由政府将廉租房租金与公租房租金差额部分进行补贴。目前,有1133户像吴芙蓉这样享受廉租房政策的对象,在公租房小区得到安置。这些住房均为50平方米的高层楼房,实际每月承担的房租仅50元、物业费35元,使这些群众不再为居住而发愁了。

同时,对目前暂时还没实现保障房安置的市中心城区住房困难的5000户左右低收入群众,财政实行货币化补贴。符合廉租房政策的对象在没有实行住房安置前,能按时领到住房租赁补贴。

九江就是通过这样的廉租房政策,对目前市中心城区10000多户住房困难的低收入群众进行住房保障,做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让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惠及这样的弱势群体,实现了住有所居的目标。

让入住者住得安心和舒心

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建设保障房,不仅让群众降低住房成本住得安心,而且要让群众降低生活成本住得舒心。

据了解,九江在保障房建设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尽量选择靠近市中心、交通方便、周边公共设施配套较完善的地段,或选择靠近工业园区、物流和商业服务区的地段建设公租房。同时,基本确保各小区内或周边配套建有幼儿园、学校、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必要配套设施。按照商品房的标准保障工程质量,进行绿化等小区的基本设施配套,规范物业管理,千方百计降低百姓生活成本。

公租房交房之前就进行了简单装修,如水、电、燃气安装到户,统一安装入户防盗门,屋内地面铺设地砖、墙壁刷乳胶漆,厨房有整体厨柜、卫生间有基本生活器具等等。承租人只需自己配上家具、电器等即可直接入住。租金一般为同地段普通商品房租金的70%左右。

在市中心、重点中学旁、高档小区对面,这些寸土寸金的地方,一个个保障性住房项目拔地而起。怡和苑、怡居苑、怡美苑、怡景苑……建筑依山就势、四季常绿、造型美观、通风采光,出行、购物、上学、就医便利,居民生活舒适,让住房困难的群众梦圆理想住房。当人们把12个保障房小区名中间一个字联起来,就组成了“康祥嘉馨,濂溪和居、芳庐美景”几句话,仿佛让我看到了一幅“安居乐业”的美好图景。

让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九江市财政局房改资金管理所长罗军表示,“九江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能取得这样的成效,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中央和省级财政的大力支持”。

据介绍,仅九江市中心城区2011年至2013年间建设10万套保障性住房,需要建设资金约125亿元。为使这项安居工程顺利实施,中央和省财政下达的建设资金达到了40多亿元。市本级财政积极通过土地出让收益金提取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以及将住房公积金净收益全部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为了进一步做好建设资金的保障,九江市推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保障模式,注入资本成立了九江市置地有限公司,实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建设、经营和偿债”五位一体的运作,有效地解决了建设资金缺口。

同时,通过租售并举的方式,回笼一部分资金,用于建设或还贷,真正实现保障房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罗所长说:“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我们财政通过严把四道关,加强支出管理,保证了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效益,努力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不差钱’”。

把好了预算控制关,在政府审批的年度总预算额度内筹资并控制工程造价。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分项由业主单位根据施工图纸编制预算,经财政评审后下达预算批复。若有变更,必须在对批准后的变更图纸做好预算及评审的基础上,追加预算;把好预算执行关,严格根据预算按工程进度的60%拨款,工程竣工后,拨到80%;把好结算验收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编制决算,经审计局审计后,按照审计局的审计结论,由财政部门下达决算批复,结清工程尾款;把好住房管理关,出台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建管并举,合理确定租金标准,严格进入、退出机制,规范物业管理、维修管理,规范租金、售房款及维修资金等财务管理。(谢金彪 记者姚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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