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33.63万套新建保障房有“保障” 不及时开工将被通报批评

21.02.2014  11:04

    2月20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今年8月底前,我省新建的33.63万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全面开工,同时力争2011年度建设的保障房入住率达到100%,让住房困难群众“住得进、住得下、住得好”。

    据悉,按照我省确定的工程进度,今年一季度前,各地将争取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报批、确定建设主体、签订施工合同,尽快开工建设。8月底前,2014年新建项目要达到全面开工要求。9月初,省住建厅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新建项目开工和往年项目基本建成情况进行实地考核验收,并通报考评结果。对于不及时开工、进度缓慢、政策落实不力的市县,将进行通报批评、约谈直至问责。同时,坚持“三个百分之百”工程质量监管措施,加大检查力度,省住建厅组织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实行“零容忍”;进一步加大保障房资金使用的监管,坚决防止保障性住房变形、变味,坚决杜绝关系房、福利房和人情房。健全配租配售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确保保障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此外,各地还将加大配套设施投入力度,对新上项目,尽量做到位置合适、交通便利,做到水、电、气、消防等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确保教育、卫生、文体、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商业设施同步完成,确保保障房竣工必须具备入住使用的基本条件,让住房困难群众“住得进、住得下、住得好”。今年8月底前,各地2011年度建设的保障房入住率要力争达到百分之百。(来源:江西日报 记者黄继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