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财政出现赤字,生育保险被打折

01.11.2015  17:41

生育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近日,万安县有市民向记者反映,今年起,他们县里的生育保险打起了折扣。吉安台记者高敏报道:
最近,王先生的女儿生宝宝了,他也升格当了外公,可当他去给女儿办理生育保险时,满心的欢喜却立马没了,因为万安县医保局的工作人员只同意给他报销女儿住院期间的部分医药费,而生育津贴却一分钱也没有:(出录音)她说全县都没有,不是你一个人,我也不能放你一个人的,她说财政出了赤字,交不出钱来。(止)
这样的解释无法让王先生信服,他查阅到,国家人社部2012年颁布的《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第十一条明确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而一般产假数为四个月左右,王先生一算,女儿的生育津贴有一万多块钱:(出录音)去年有前年有,都有。像我女儿单位上也有人生小孩了,她说好像报了一万五千多块钱。(止)
既然国家有明文规定,那么万安县医疗保险局为什么不给产妇报销生育津贴呢?局长曾小华说,王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以往县里是按照政策报销,但万安县人口只有三十万,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人数少,导致县里的保险基金数额低,加上这两年生小孩的妇女增多,一时出现财政赤字:(出录音)总共这些临时工、正式工妇女生小孩的才交了两万块钱不到(的保险费),如果我像这样来赔的话,他一年生二三十个小孩,那就不是赔出二三十万来,二三十万减去这二万来块钱,不是我们(亏大了)。在这种情况下,县里面的领导就同财政的领导说,从今年开始,就所有的来这里参加生育保险的这些单位和个人就是得该得的药费,这一万块钱的生育津贴就暂时不发。(止)
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铁平:(出录音)用人单位帮助劳动者购买了生育保险,主管行政部门,医保局就有义务给劳动者支付生育保险津贴,主管行政部门不能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或者不予支付。(止)
王铁平认为,如果行政部门坚持不发生育津贴,投保人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