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斩断伸向伸向土地补偿款“黑手”

03.08.2015  23:25

近年来,万年县把征地补偿款发放作为一条“高压线”,对敢把手伸向征地拆迁补偿款的,严惩不贷,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

当前,由于征地而引发的矛盾和冲突较多,土地补偿款能否及时到位是搞好征地工作的前提之一。然而,一些村干部却知法犯法,胆大妄为,触犯高压线,最终难逃法律制裁。陈某在任陈营镇某村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征地补偿款6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获利1693.64元,最后被判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刘某任村干部期间,两次挪用征地补偿款用于申购理财产品,申购理财产品所获利息收入9608元被其用于家庭日常开支,被万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据了解,该县先后有7名村干部因涉征地拆迁补偿款腐败被受到严惩。为此,该县万年县纪委对此类案件集中通报,希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上万高速公路沿线的乡镇、村、组干部以此为戒,斩断伸向伸向土地补偿款“黑手”。同时,该县国土、财政等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土地补偿款的监督,从制度上予以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