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让农民失地不失望

03.07.2015  22:10

  近年来,万年县在保障经济发展的同时,坚决维护失地农民利益,规范完善征地及补偿安置工作,确保农民失地不失望。

  该县规定,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且人均少于3分地的农民,通过所在村小组、乡镇的调查和证明,均可前来领取失地农民证。据了解,失地农民领取该证件后,即可到社保部门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还可享受到就业、子女就近上学、承做企业附属工程等优惠政策。目前,共有近4000名农民办理了失地证。

  为解决当前征地补偿中的突出问题,该县前不久还召开了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调整听证会,邀请村民代表出席,在实施征地补偿过程中充分尊重失地农民的意见,切实维护失地农民权益。(张新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