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8万户农民将告别危房

27.11.2016  21:04

  11月22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江西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出台,国家下达我省的12.7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在今年12月底要全面开工,明年4月底全面竣工,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居问题。

  我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安排要向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他特困户、因灾倒房重建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安居问题。补助对象必须为户口是农村地区、有宅基地使用权益、家庭经济困难、自有居住房屋为危房或无自有房屋的居民。

  政府实行分类补助,新建房屋的补助标准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兜底解决的特困户,列为重点帮扶对象,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或采用“交钥匙工程”等方式,解决其最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其他贫困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每户补助不得低于1.8万元;对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中央苏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革命烈士家庭的对象,每户补助不得低于1.45万元;低收入贫困户的对象,每户补助1.1万元。对于房屋进行修缮加固即可安居的困难农户,不区分经济困难类型,每户补助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