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万户经营主体实现信用修复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许佳慧报道:今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在信用修复制度设计和应用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据统计,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依法依规为7.1万户经营主体办理了信用修复,平均每天有470户经营主体重塑信用后轻装上阵。
为进一步提升助企惠企实效,我省创新建立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修复制度,进一步放宽修复条件,实现失信信息“能修尽修、应修必修”,充分发挥信用修复机制在鼓励失信当事人自我纠错、诚信经营中的重要作用。
我省从企业和群众的需求出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流程再造、制度集成。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发改委联合印发通知,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对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统一由发展改革部门受理,修复结果由省发改委共享至省市场监管局,实现“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结果公示同步,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省重拳打击“信用修复”乱象,指导南昌市建机制、广宣传、征线索、严治理,着力营造打击信用修复中介机构借“信用修复”敛财的社会氛围,同时对企查查、天眼查等机构不同步修复的行为适时予以行政指导,既提醒经营主体警惕“信用修复”陷阱,又对“信用修复”灰黑产业形成有力震慑。
同时,创新信用支持实体经济政策工具,指导抚州市临川区编制《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从主体合规、年报报送、信用承诺、信用风险等10个方面梳理31项信用合规经营内容。积极探索信用修复第三方监督评估,与省工商联加强联系,充分发挥商(协)会的作用,在宜春市、丰城市、万载县试点开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商(协)会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共同探索信用合规正向激励工作,让监管执法“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既有“力度”也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