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茶桌调解法\"半小时调解420万林场纠纷案

28.11.2013  16:20



永新法院法官与当事人“茶桌调解”现场


        江西法院网讯  “左院长,你讲的话很实在,建议很到位,我们将会针对你给的建议召开专门会议予以反思,学习,讨论。”永新县东风林场刘场长深刻认识到单位工作中存在的过失,虚心地接受了永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左友的“批评”,并保证会在单位召开专门会议,讨论法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013年11月25日,永新县人民法院法官深入该县偏远之地——东风林场,利用“茶桌调解法”仅半小时便顺利调解了一起标的额为420万余元的林场纠纷案,并借机给在场的东风林场人员、原告刘某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茶桌调解法”主要让双方当事人、法官三方同坐在一个茶桌旁边,边喝茶边聊天,给现场形成一种和缓、轻松、平静的环境,待双方当事人在清新淡雅的品茶中将心情平静下来的时候。法官再从法、理、情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从而让当事人在品茶论道当中“定纷止争”,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2013年6月14日,因东风林场在拍卖林木(活木林),拍卖中原告刘某成功竞买并分别于6月14日、24日与东风林场签订了《活立林拍卖销售合同》和《活立林竞买协议书》,但之后,原告发现被告提供的《资源调查报告》中各项数据与实际情况相差巨大,东风林场故意隐瞒和夸大活立木积蓄量即合同标的物之嫌,于是要求与被告东风林场解除合同,返还60万保证金。而被告东风林场认为《竞买协议书》和《销售合同》都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成立的,故不同意撤销合同。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原告刘某遂以对所签订的合同存在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永新县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双方签订的《活立林拍卖销售合同》和《活立林竞买协议书》。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即刻组织双方对争议的标的物——活立林积蓄量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林场出具的《资源报告》中的活立林比实际积蓄量少了13.4%,承办法官便胸有成竹了。

        但为了让气急败坏的双方当事人能够尽快复合裂痕,该院决定采用“茶桌调解法”。同时为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取得最佳效果,该院副院长左友亲自带队深入被告东风林场,用通俗的法律语言、从法理情三方面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还专门针对县林业局工作不细致、工作人员责任感不强而造成的结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最终,仅半小时不到,原被告双方便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退回给原告刘某60万元保证金,并当即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一个涉及420万的合同纠纷案在30分钟不到的时间内得以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