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6万贫困群众圆了安居梦

08.01.2016  11:19

  深山区、地质灾害区的贫困群众脱贫难度较大,容易返贫。为断其穷根,5年来我省整合各级资金,投入300多亿元,帮助34.6万贫困群众搬出深山区、地质灾害区、库区和农村重点污染区,帮他们圆了安居梦。

  2013年起,我省调整了搬迁安置工作思路,实行搬迁移民进城进园安置为主、乡镇和中心村安置为辅的梯度安置基本模式,确定了修水、龙南等9个试点县,全省搬迁安置6万人。2014年,又确定了武宁、上犹等18个试点县,全省搬迁安置8万人。2015年全省确定搬迁移民扶贫计划10.6万人,建设集中安置点257个。“十二五”全省共建设10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点62个,在修水、武宁、遂川县以及赣州12个县(市、区)建设的集中安置点规模都在千人以上。

  特困群众的搬迁安置既是重点,也是难点。我省通过六种方式进行妥善安置:将分散的五保对象全部纳入敬老院集中供养安置;对不符合集中供养安置的特困家庭,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在敬老院旁边为其统一建设小户型安置房安置;对不符合集中供养安置的特困户,鼓励他们投亲靠友分散安置;对那些想进城暂时又确无能力购买安置房的特困户,鼓励他们先租公租房,待条件成熟后再按现行政策帮其办理产权手续;对需要贷款的特困户,由农行和信用社等部门提供小额信贷支持;对因灾、因病等致贫的特困户,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开展结对帮扶。

  为确保搬迁群众的权益,我省施行“移民原有权益不伤害,现有权益可增加,未来权益可预期”的基本政策,各试点县因地制宜,确保移民原有的土地、宅基地、山林、水面的承包权及所有权不变,保证在搬迁中移民享受到各项补贴和政策,并制定了《关于推进整体移民搬迁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意见》及《实施细则》等10个配套文件。

  2016年,我省将进一步精确瞄准搬迁移民扶贫区域范围,确定年度项目计划申报原则和条件,规范年度项目计划评审程序,落实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实施好差别化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