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一企业因私设暗管偷排被拘留

17.06.2015  14:55

      近日,万载县公安局依法决定对江西省万盛纸业有限公司主管环保的副经理行政拘留。这是新《环保法》实施后,万载县首例因环境违法行为被拘留的违法案件。
      5月8日,宜春市环保局锦江办在对万载县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江西省万盛纸业有限公司私设暗管偷排污水,当场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做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案件有关材料移送万载县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照新《环保法》第63条,对该公司主管环保工作的副总经理宋某某处以5天的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