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坚持“三个严格”做好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

14.09.2015  11:04

鹰潭市自7月份全面启动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三个严格”,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方式做好2015年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

一是严格把握推荐评选条件。在这次省、市劳模推荐评选过程中,鹰潭市坚决按照省委、市委和政府规定的评选条件,重点突出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优中选优。对于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的企业,其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二是严格把握名额分配要求。此次推荐评选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额为29个,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额为90个。市劳模评选工作委员会根据各地各单位人口总数、职工总数、经济发展状况,以及 “8+1”重点工作需要合理分配推荐评选名额,做到县(市、区)与市直单位、驻鹰单位横向、纵向名额分配更趋合理,使整个推荐评选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合理。

三是严格把握推荐程序。各地各单位推荐评选工作机构严格推荐程序,对被推荐人选是机关事业人员的须经纪检(监察)、卫计、综治等部门签署意见,并要求征得干部管理部门同意。推荐人选是企业负责人、一线职工、农民工,都要按照要求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对所征求意见部门不同意的实行一票否决权。

9月6日,已完成对推荐人选的公示工作,市委、市政府将于十一前后对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隆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