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出动警力规劝裸晒者 称可穿泳衣日光浴

08.02.2014  17:51

执法人员现场发放《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的公告》和《三亚市公安局关于坚决打击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行为的通告

  刚刚过去的春节黄金周,大东海海滩出现的裸泳裸晒现象却让不少游客感觉不舒服。很多游客和当地居民向相关部门投诉,认为这些人在公共场合裸泳裸晒超越了公德底线,是对他人尤其是女性、儿童的不尊重,希望政府能禁止这种行为。

  接到投诉后,三亚综合行政执法、旅游、公安等部门于2月5、6、7日三天到现场对裸泳裸晒者进行宣传教育。

  2月8日上午,三亚市公安局再次组织边防、特警、辖区派出所再次到大东海海滩现场对裸泳裸晒者进行宣传教育,在裸泳、裸晒者较为集中区域张贴三亚市政府《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的公告》和《三亚市公安局关于坚决打击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行为的通告》,并向裸泳裸晒者发放三亚市政府《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的公告》和《三亚市公安局关于坚决打击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行为的通告》进行规劝。

  三亚市政府《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的公告》禁止在公共海域、沙滩裸泳、裸晒的行为,要求因疾病需日光浴治疗的要穿上泳裤、泳衣,违反该公告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三亚市公安局关于坚决打击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行为的通告》称,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禁止以各种理由在公共海域,海滩裸泳、裸晒,如因疾病需要日光浴治疗者请穿上泳衣、泳裤,若有违反,公安机关将予以坚决整治和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于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亚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即日起,将会派人员轮流值班,对大东海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劝阻裸泳、裸晒者穿上泳衣、泳裤。下一步计划安装监控摄像头和喇叭,以对裸泳裸晒者进行取证和劝阻。

  对于三亚方面的禁止裸泳、裸晒行为,众多裸泳、裸晒者都表示能够理解,但是他们表示自己并不是因为贪图享受日光浴而裸泳、裸晒,纯粹是为了治病。

  一名裸晒者告诉记者,来这里裸泳、裸晒的很多人都是因为患有皮肤病,而他们所患的皮肤病是不治之症,发病起来特别的痒,难以忍耐,因此只能通过晒太阳来进行缓解,少一点痛苦。“我们当中好些人就是晒了很久的太阳把皮肤晒好的,但是隔一段时间不晒,那皮肤病就会复发回来了。”该裸晒者说道。

  另一位来自黑龙江的裸晒者王先生则说,他们多数人冬季这几个月都会来到三亚这里晒太阳治病,到了夏季他们就去五大连池了。(注:五大连池指五大连池市,隶属于黑龙江省黑河市,黑龙江省西北部,小兴安岭与松嫩平原的过渡地带)

  采访中,多位裸晒者均表示,理解政府的做法,但是希望政府能够为他们这部分人做一下考虑,划出一片专门的区域提供给他们,因为他们皮肤病如果要晒太阳是需要晒全身的,私密部位不晒难以起到应有的效果。

  裸晒者们说,若是有专门的裸晒区域,他们其实也并不想赤身裸体的展现在别人面前。(蔡东成)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