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

15.06.2015  17:15

  核心提示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今年,我省将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作用。

  逐步建立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我省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省政府各部门要主动公开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审批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实行“阳光审批”。及时公开取消、下放、转移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上级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逐步建立全省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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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协商文化飞入寻常百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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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烦心事 笑迎高铁来
●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