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建立“三公”经费季报制 规范省级“三公”经费管理

28.02.2014  09:33

    新华网江西频道2月28日电 《江西省省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办法》日前出台,这是江西省首次专门针对省级“三公”经费出台的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三公”经费管理,降低公务活动成本,推进“三公”经费公开。

  今年起,江西将建立“三公”经费季报制度,各部门必须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省纪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分别报送“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同时,各部门还必须加强“三公”经费财务核算,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建立健全“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

  《办法》规定,各部门须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及经费预算规模,对无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的团组,一律不得出具经费审查意见,对遇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出访的,在本部门本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总量中调剂,不得突破总量。

  《办法》规定,各部门须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禁无审批计划、无编制或超标准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和加油实行政府采购,推行定点保险、维修、加油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办法》规定,各部门须按照接待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公务接待服务,严格控制陪同和随行人数,不得擅自扩大公务接待范围和提高接待标准,不得在接待费用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负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开支;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

    据介绍,《办法》还规定,严禁各部门超预算或无预算开支“三公”经费,严禁虚列“三公”经费支出。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部门外,各部门都应通过部门门户网站、报刊媒体、政府公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信息。

    科技+制度”管住“三公”腐败

    ——江西探索“东乡模式”破解群众眼中的“顽疾” 

    新华网江西频道10月1日(记者胡锦武 高皓亮)“插线板5个225元、计算器1个65元、复印纸2箱320元、笔芯5盒80元、胶水7瓶7元,共计697元。”在江西东乡县龙山北路的德诚文具城,记者进入其电脑上的“进销存管理系统”,随手点开了9月9日东乡县公安局的一份采购清单,所有明细一目了然。而这一系统还与东乡县“公务消费电子化监控管理系统”连接,做到实时监控。>>> 详细

    江西首次晾晒省级“三公”经费预算

    记者8日从省财政厅获悉,江西省2013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已于近日正式公布,总额为6.7934亿元。据悉,这是江西省首次对外晾晒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江西省还将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争取2015年前实现各设区市、县(区)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 >>> 详细  

   南昌:明年一半县区须晒“三公”账本

    今后政府部门的钱怎么花,将让老百姓心知肚明。南昌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今后必须第一时间与市民见面。

    对于备受关注的“三公”经费,南昌给出了时间表。2013年市本级除涉秘部门外,全面公开“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并选择县区公开“三公”经费;2014年将县级公开范围扩大到50%,2015年全面推开,全力推进市级“三公”经费公开。此外,还将在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前提下,逐步公开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不断提升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公开的透明度。>>>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