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评选:新时代应赋予新内涵
在新时期三好学生的评选应赋予新的内涵。 小新提供
■ 本报记者 李佳飞
今年29岁的小徐从小就是人们眼中的“乖乖女”:听话、学习成绩优异、年年获评校级“三好学生”,有时还获得市级、省级奖励。在她小时候生活学习的地方,贴满“三好学生”奖状的墙壁,是她童年时期留下的重要回忆。
“‘三好学生’不是一张奖状那么简单,它代表学校和社会对优秀学生的表扬与肯定,能够产生激励作用那是毫无疑问的,为什么要取消呢?”近日,浙江省教育部门对外宣布,将不再评选省级“三好学生”,引起人们讨论取消“三好学生”话题的热情,然而,小徐对此提出了质疑。
不同年代,“三好学生”惹争议
“三好学生”是给予被评选出来的优秀学生的一种荣誉称号,通常包括德、智、体3个方面,即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1955年,国家教育部公布《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时,“三好学生”的评选活动已在各大、中、小学校普遍推行,通常有固定的评选比例、基本相同的衡量标准,不过,在不同的年代,评选标准侧重点不一。
出生于1958年的张先生回忆,在他上小学时,“三好学生”的评选是以“德”字为先的,即十分重视思想政治方面的考察,学习成绩和体育则位列其次,“谨言慎行,生产劳动表现积极,获得班主任政治评价较高的学生,评‘三好学生’比较容易,成绩要求一般及格就行”。
到了80年代,各中小学评选“三好学生”的标准开始倾向“学习成绩”。据小徐回忆,当年评选“三好学生”的主要依据是每学期的期中、期末考试成绩,思想品德方面的考察“比较虚”,因为“每个同学的品德评价都大同小异”,而体育方面,也是“过得去就行”,“只有学习成绩才是明确的硬标准”。
然而,再后来,随着“三好学生”的评选开始与升学、分配挂钩,不少学校“三好学生”的评选开始背离初衷,越来越多利益驱动、权力干预等乱象遭致学生和家长的质疑。与此同时,人为给孩子们贴上“好学生”、“差学生”标签,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的问题,亦引起教育界人士的广泛关注。是否应该评选“三好学生”已引起争议。
赞成取消,鼓励多元发展
记者注意到,在浙江省对外宣布不再评选中小学校省级“三好学生”之后不久,著名教育界人士、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于11月29日在某媒体公开发表言论,表示赞成取消“三好学生”评选的做法,呼吁淡化对学生进行行政评价,鼓励学生多元发展。
熊丙奇提到,2010年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前不久公布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都提到管评办分离,让政府从学校办学、教育评价中退出的做法,这意味着,今后不仅由行政部门主导的“三好”评选要退出,其他由行政部门主导的评选也将逐渐淡出,教育评价将由行政评价转为专业评价。
同样,我省部分教育界人士持有类似观点。海口白驹学校副校长李安平认为,随着社会进步,社会价值观念等发生变化,越来越多学校和教育者愿意鼓励学生个性发展,传统的将所有学生纳入统一且单一的标准下进行评判的方式,应有所改变。
在海口,不少学校如白驹学校一样,提倡因材施教,鼓励个性发展,每年除了评选校级、推荐市级、省级“三好学生”外,还纷纷开设特别奖项,例如“美德标兵”、“运动之星”、“最明显进步奖”、“科技创新奖”等,对仅在个别方面显现特长的学生,同样给予肯定和提出表扬。
“‘三好学生’让少数学生在中招、高招录取中享有加分或优先录取的特权,这对大多数学生而言,是一种不公平。”采访中,有高中学生表示赞成取消这一评选。
反对取消淡化功利色彩
当然,也有反对的声音。海口实验中学校长林茵茵认为,“三好学生”评选制度已经存在50多年,便一定有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首先,它可以激励先进,让表现优秀的孩子树立自信;其次,通过评选可以为其他同学树立榜样,刺激学生的上进心和荣誉感,培养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三好学生’评选本身是没有问题的,只是应该淡化荣誉背后的功利色彩。”林茵茵认为,评选“三好学生”和评选“运动之星”、“美德少年”等荣誉称号是一样的,目的在于建立一种激励机制,“这种激励作用,有时候比老师和家长们的说教更为有效”。
据了解,目前我省已取消了“三好学生”中考加分的优惠政策,并于不久前宣布,2014年高考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也将取消。
对于“三好学生”的评选活动,有关人士建议,可以通过改革和创新,在评选规则和标准方面进行细化和改进,从而赋予“三好学生”新的内涵,完善奖励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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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三好学生”的政策及相关背景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就确立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1955年教育部公布的《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的第一条,都提到“努力做个好学生,做到身体好,功课好,品行好”。自此,“三好学生”评选活动就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开来。尤其是1963年2月,毛泽东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后,“学雷锋、争三好”成了各级各类学校的核心活动。
1982年5月5日,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通知,公布《关于在中小学生中评选三好学生的试行办法》,明确“三好学生”的标准是“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并规定“对于连续几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学生,在升学和分配上都给予优先选择的机会”。
2001年1月11日,教育部在发出的有关通知中提到:各地在高中阶段各类学校评选省级“三好学生”的基础上,按当年毕业生万分之一的比例评选并确定的优秀学生,可享受普通高等学校的保送生资格。
然而,在这期间,也有上海、湖北等地教育部门,在努力淡化甚至取消了“三好学生”称谓。2012年3月,多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提出停止评选“三好学生”。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