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被指沦为利益集团牟利机器:国人缴税5千亿

29.03.2014  11:52

3月27日有媒体报道说,24日下午,中共中央组织部一名副部长到三峡集团宣布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该决定任命了新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免去了曹广晶的董事长和陈飞的总经理职务。

初看起来,这个人事任免决定再正常不过,似国有企业管理层的有序变动。不过,媒体马上注意到这个决定的非同寻常之处,有的媒体则干脆把这个决定的反腐背景直接写进了报道的标题。

媒体之所以如此“大胆”,一是根据三峡集团一二把手同时被免这种不常见的现象,二是根据中组部官员在宣布任免决定时,直言不讳地说该项任免决定是“结合中央巡视组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督导组掌握的情况”而做出的,并且要求三峡集团的新任领导层,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要求,一件一件抓落实,切实落实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

媒体报道说,“三峡集团的腐败社会上屡有所闻,去年年底,中央第九巡视组对三峡集团公司进行了巡视,踢爆腐败几乎涉及各个领域,其中选人用人腐败频遭点名、工程建设招标专案暗箱操作令人惊心”。此外,“巡视发现了三峡集团存在众多问题。包括:领导人员亲友插手工程建设,一些招投标暗箱操作,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现象比较普遍;有些领导人员违规占有多套住房,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过大,超标购置公务用车,公务消费存在铺张浪费现象;决策不规范不透明;选人用人工作问题突出,个别领导人员带病上岗,一些关键岗位长期不交流。同时,巡视组还收到了反映一些领导人员的问题线索,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中纪委、中组部处理”……

媒体报道称,三峡集团近日已组建成立招投标管理整改专项工作组,对以往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不仅如此,“多家内地媒体近日报道,20多年来,全国人民累计交给三峡工程的钱超过5000亿元,随着三峡工程发电量增加,三峡集团收入节节攀升,老百姓却没有享受到用电方面的便利,三峡沦为利益集团的牟利机器”。

这里所谓“全国人民累计交给三峡工程的钱”,就是指一般老百姓不知道、不注意的暗藏在电费之中(每度电7厘至1.5分)的向国民征收的一种特别税——三峡建设基金。而为一个具体的建设项目而向国民征收特别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所仅见。1996年,三峡工程直接受益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等十六个省、直辖市居民上缴的三峡基金上调为每千瓦时七厘钱;1997年,江苏、浙江、湖北省和上海市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由当时的每千瓦时7厘提高到1.5分;安徽、湖南、河南、江西省的三峡基金征收标准提高到1.3分,四川省和重庆市加征3厘钱;2002年,湖南、江西、河南三省三峡基金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98分、1.12分、1.24分……

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说法,三峡工程建设完工,就将停止征收三峡建设基金。2009年,三峡开发总公司宣布三峡工程完工,并因此改名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按照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三峡工程的资金投入回报是每年12%以上,因此,当时国家计委对工程的资金回报率要求是12%。由此,纳税人一共为三峡工程缴纳了5000亿元的特别税,每年的回报应该在几百亿元以上,可是,纳税人不仅没有收到一分钱的回报,并且还要继续往三峡这个大漏斗里缴税,而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