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三措联动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09.10.2015  17:45

近年来,广丰通过完善和加强“合同约束、动态监管、指标考核”三举措联动,有效提高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

完善合同约束。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采矿合同约束,将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及矿山绿化率等主要指标列入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明确规定,达不到指标考核要求的,限期整改,到期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同时,实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

强化动态监管。加大对已建矿山巡查力度,加强资源储量动态监测,进一步规范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加强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的监管。同时,申报矿产资源节约集约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和引导企业着力抓好低品位原矿产品的深加工,提升附加值,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严格指标考核。认真开展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工作,严格实行“三率”指标考核。2014年度,全区实行“三率”指标考核的矿山企业,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达标率均达100%。同时,将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列为矿山年检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促进了矿山企业严格执行该制度。截至9月底,全区共收缴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946.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