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4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的通知 赣水安监字〔2014〕37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水利(水务)局,赣州市水保局,厅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我厅拟于2014年10月举办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三类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持有2011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须由所在施工单位提出延期申请,并如实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满延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施工企业应根据申请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情况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其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延期的决定,并在《申请表》中填写明确意见,加盖企业公章。
三、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每年至少参加过一次由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且在有效期内至少参加过一次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三类人员”,方可申请延期。培训情况作为“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满延期的依据。
四、以施工企业为单位统一向水利厅提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对决定予以延期的,若工作单位未发生变化,将在原证续页中标注新的有效期,加盖原考核发证机关继续教育印章。若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将换发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仍使用原证书编号)。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人员参加培训,不参加培训、考核的不予办理延期手续。
(二)培训时间:2014年10月--11月上旬。
南昌市、抚州市、鹰潭市、省直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继续教育培训由江西省水利工程技师学院承办。
培训地点:江西省水利工程技师学院。
联系人: 张 鹏 电 话:15070885989
九江市、景德镇市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继续教育培训由江西省水保交流中心承办。
培训地点:德安县。
联系人: 谢 峰 电 话:15807021723
宜春市、吉安市、萍乡市、新余市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继续教育培训由宜春市水利局承办。
培训地点:宜春市。
联系人:肖 芹 电 话:18979558751
赣州市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继续教育培训由赣州市水利局承办。
培训地点:赣州市。
联系人: 黄荣俊 舒志宏 电 话:0797-8196460
上饶市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继续教育培训由上饶市水利局承办。
培训地点:上饶市
联系人:王义邦 电话:13970354119
张珂珂 电话:13684839231
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省直管试点县管辖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仍暂由原所在设区市办理)
(三)请各单位将《申请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收齐后于培训报到时统一交承办单位。需换发新证的人员还需交一张一寸的免冠照片。
(四)参加培训人员每人交纳培训费400元(含培训费、教材费、工作餐和证书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厅安全监督处
联系人:刘作敏 袁建农
电 话:0791-8825810 88825809
江西省水利厅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