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设区市获激励支持

20.06.2020  11:52

  本报讯 (记者杨碧玉) 6月18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对2019年棚户区改造成效明显的3个设区市、10个县(市、区)予以激励支持。这是《江西省棚户区改造工作激励措施暂行办法》出台后首批获激励支持的地区。

  2019年是我省棚户区改造历年来规模最大、任务最重、投资最大的一年。全省各地迎难而上、奋力拼搏,较好地完成了棚户区改造任务。202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我省宜春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作为、成效明显。为激励各地担当作为,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各设区市自评和推荐的基础上,经省住建厅等部门综合评定,我省确定宜春市、吉安市、赣州市3个设区市和南昌市青山湖区等10个县(市、区),为我省2019年度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作为、成效明显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