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通报三起受贿案 上海宝山区原区书记被诉
25.08.2015 09:45
本文来源: 人民网
24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上海市宝山区原区委书记姜燮富(正局级)涉嫌受贿一案,2015年8月21日,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最高检通报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姜燮富在担任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区委书记、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原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党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姜燮富,男,现年72岁,曾任市农委副主任、奉贤县委书记、市委党校副校长、宝山区委书记、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党委书记等职。
2014年12月19日,经上海市委批准,宝山区原区委书记姜燮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昨天,最高检还通报称,江苏省连云港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陆云飞(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2015年8月21日,已由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陆云飞在担任连云港市公安局局长、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先后多次收受下属及相关个人贿赂的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2015年8月19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河北省清河县原县委书记冀东书(副厅级)决定逮捕。(记者杨凤临)
本文来源: 人民网
25.08.2015 09:45
【抚州】抚州市残联召开全市残联系统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推进会议
在第四个全国残疾预防日到来之际,残联
【新余】渝水区残联举办2020年残疾人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班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残疾人规划纲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