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改革激发社会组织内在活力

16.07.2015  20:43

  7月15日从全省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暨项目管理培训班上获悉,我省将重点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三项改革,以激发社会组织内在活力,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润滑剂”“缓冲器”和“减压阀”作用。

  为贯彻简政放权的改革要求,我省将不断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为社会组织发展“松绑”。取消对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和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把非公募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登记审批权限从省级民政部门下延至县级民政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

  针对一些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化的现象,我省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今年上半年,省本级、九江、上饶、赣州已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中在职公职人员和退(离)休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摸底,景德镇要求今年成立的社会组织在人员、场地、资金、职能与行政机关“四脱钩”,今后,我省还将具体明确脱钩主体和范围、脱钩任务和措施、工作机制和责任分工等内容。

  自2012年以来,我省共安排福彩公益金3200万元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资助为老服务类、助残服务类、社区服务类、救助帮扶类等公益服务项目297个,今年又新增了社会组织孵化项目。今后,我省将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并探索建立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目录,探索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记录管理机制。

  此外,我省还将以购买服务的形式,通过招标、邀标等方式,择优选择第三方评估机构,大力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