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再次通报11起违反政治纪律案例 上次10起

28.08.2014  00:06

人民网北京8月27日电 据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消息,继2014年6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纪委、组织部以新闻发布会形式通报州直查处的第一批10起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典型案例之后,8月20日,伊犁州纪委再次通报了近期查处的第二批11起共产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案例。今年6月13日,伊犁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0起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

这11起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案例是:

一、霍城县大西沟乡教师热依曼·阿布力孜违反政治纪律案

热依曼·阿布力孜,女,维吾尔族,1981年2月生,2000年8月至2014年在霍城县大西沟乡中心学校任教。

热依曼·阿布力孜身为人民教师,无视国家法律,于2014年2月22日、4月5日有预谋地利用微信等方式,积极配合境外分裂势力,多次将带有敏感信息的图片、音频文件、音频文本材料转发给多人,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14年7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以分裂国家罪判处热依曼·阿布力孜有期徒刑15年。2014年8月1日,经霍城县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霍城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热依曼·阿布力孜开除公职处分。

二、伊宁市园艺场工作人员艾尔肯·艾合买提违反政治纪律案

艾尔肯·艾合买提,男,维吾尔族,1959年11月生,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6月参加工作(园艺场场聘干部)。

2014年6月27日、7月4日,艾尔肯·艾合买提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先后两次进入清真寺做礼拜,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2014年7月6日,经伊宁市园艺场党委会议研究并报伊宁市纪委批准,决定给予艾尔肯·艾合买提开除党籍处分,并作辞退处理。

三、伊宁市汉宾乡英买里社区调解员塔机古丽·吐尔逊违反政治纪律案

塔机古丽·吐尔逊,女,哈萨克族,1954年5月生,1987年参加工作,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6月任伊宁市汉宾乡英买里社区调解员。

2013年10月18日,塔机古丽·吐尔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以个人名义给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居民出具“按照少数民族风俗均可念尼卡”的证明,清真寺伊玛目根据证明念“尼卡”,造成非法婚姻事实。2014年6月24日,经伊宁市汉宾乡党委会议研究并报伊宁市纪委批准,决定给予塔机古丽·吐尔逊开除党籍处分,并作辞退处理。

四、伊宁市琼科瑞克街道干部木尼拉·艾合买提违反政治纪律案

木尼拉·艾合买提,女,维吾尔族,1976年6月生,2000年5月参加工作,200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2月任琼科瑞克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文体干事。

木尼拉·艾合买提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使用办公电脑浏览有关宣扬宗教极端思想、歪曲自治区相关政策的图片,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2014年7月9日,经伊宁市琼科瑞克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木尼拉·艾合买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五、伊宁市琼科瑞克街道办事处努尔勒克社区党支部副书记苏莱曼·萨克提甫违反政治纪律案

苏莱曼·萨克提甫,男,柯尔克孜族,1980年4月生,1999年1月参加工作,200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6月任琼科瑞克街办努尔勒克社区党支部副书记。

苏莱曼·萨克提甫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使用办公电脑浏览涉及“鼓励人们信仰学习《古兰经》、做礼拜”的宗教图片,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7月9日,经伊宁市琼科瑞克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苏莱曼·萨克提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 【2】

官方微信

人民微博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