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重构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处体系

05.08.2016  08:04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上海垃圾综合治理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上海将重构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处体系,以“中心城区统筹消纳,郊区自行处理”为原则,基本完成上海规范化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建设。

  据介绍,上海将拓展工程渣土消纳方式,打通滩涂造地、郊野公园建设等消纳渠道。提升拆房垃圾和装修垃圾集中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750万吨/年。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力争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以水上转运能力为核心,形成较为稳固的建筑垃圾中转体系。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探索和研究建筑垃圾区域内排放、消纳自平衡体系。同时,建立建筑垃圾中转分类体系。落实属地责任,各区县落实中转分拣场所,强化源头分类分拣。健全垃圾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建立强有力的协调推进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同步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政府规章修订。此外,还将推进《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力争将其列入本届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立法正式项目。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6.07.29 记者 丁艳彬 通讯员 孙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