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渔政执法,剑指“电、毒、炸”
近日,上犹县畜牧水产局联合五指峰乡政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五指峰乡派出所工作人员成功将一非法电力捕鱼人员抓获,并没收其电鱼工具及渔获物,并处罚金1000元整。
为保护全县水生生物资源,进一步规范渔业生产秩序,增强广大渔民群众依法捕捞生产的意识,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县畜牧水产局联合公安、司法、水利、工商及各乡(镇)政府等单位,形成整治合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渔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高度重视,完善制度推进渔政执法
今年,县委、县政府把渔业秩序专项整治纳入2015年全县“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三清洁工程及“建房秩序、渔业秩序、林业秩序、河道秩序”四整治工作,即“三清洁、四整治”活动,并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四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成立县“四大整治”行动指挥部,由县政府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和分管城乡规划建设的县政府副县长任副总指挥,县畜牧水产局局长任渔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组组长。各乡(镇)政府组建巡查队伍,明确兼职巡查员,要求坚持每周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巡查,坚决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村(居)委会建立以村(居)为单位的日常巡查工作制度依法保护本村范围内的水面,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宣传政策,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并及时向当地乡(镇)政府报告。组建了县渔业联合执法大队,重新实行了县渔政部门与公安水上派出所联合办公,渔政执法队伍得到了加强,实现了渔政执法常态化。全县渔业渔政执法逐渐构建起县、乡(镇)、村“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
集中整治,全面查处电、毒、炸等违法行为
自4月份全县启动“三清洁、四整治”活动以来,各乡(镇)迅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开展渔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电、毒、炸等违法行为,在道路醒目位置悬挂禁止电鱼、毒鱼、炸鱼等宣传标语,不定时对各大水库、主要河流重要流域进行巡逻。在各乡(镇)逐渐建立群众举报、村级干部日常监管、整治工作组日常巡查、派出所重点打击的四级响应机制,常态化开展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
查处电鱼行为
各乡(镇)如火如荼地开展查处电、毒、炸等违法行为,保护渔业资源和禁止电、毒、炸行为在全县已成为了一种社会氛围,群众守法护法的意识不断加强,全县渔业秩序得到了明显好转,整治成效逐步显现。在集中整治期间,全县14个乡(镇)以及县渔业渔政总站共查处电鱼、毒鱼、炸鱼违法行为共37起。
此外,各乡(镇)还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式,从源头保护渔业资源和消除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如双溪乡,在水头村、右溪村相继成立村一级渔业资源保护理事会,让村民主动参与渔业资源保护,提高村民渔业资源保护意识。今年,水头村、右溪村还相继开展了“保护河流生态、呵护绿色家园”鱼苗放流活动,放流鱼苗中主要有鲤鱼、鲫鱼、河虾、鲶鱼等。
认真总结,建立健全渔政管理长效机制
借助渔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县畜牧水产局将积极探索并认真总结各乡(镇)经验,做好全县渔政管理经验的推广工作,建立健全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和打击渔业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县渔业资源保护的能力,维护渔业秩序的整体稳定。同时,该局还将探索与县110举报电话信息平台共享等措施,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渔民、干部群众提供详实、可靠的非法捕捞作业信息,增加执法检查的针对性。让渔政执法在乡(镇)工作中实现常态化,在全县渔业渔政管理中实现县、乡(镇)、村“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