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总结验收
3月18日,上饶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通过省水利厅、财政厅联合组织的验收。
2014年3月,我省正式启动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上饶县正式列为全省11个省级改革示范县之一。经过两年多的努力,上饶县4211个小型水利工程核发了产权证,明确了管护责任主体,落实了管养经费,并探索建立了以“四级一体”为核心的工程管护模式。通过改革,上饶县基本实现小型水利工程“有人用、有人管、有钱养”的目标,工程管理规范、防汛抗旱调度科学、灌溉用水保障有力,工程效益得到有效提升和充分发挥。
验收会成立了以省水利厅廖瑞钊副厅长为组长,厅有关处室、上饶市财政局、市水利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验收小组。会议组织与会人员实地察看了郑坊镇洲村村张家渠道工程、郑坊镇张家坝水闸工程、郑坊镇洲村河堤工程、郑坊镇上儒村饮水工程、郑坊镇乌底山塘、煌固镇沙塘坞水库、煌固镇塘尾塘工程、煌固镇沿坂村用水协会、煌固镇沿坂村东山沿蓬主干渠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情况,观看了改革影像资料,查看了小型水利工程权属登记、产权证发放情况、工程管理责任承包合同等有关资料。
经公众评议和验收小组评分,上饶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总结验收最终得分95.32分,按照《江西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管理办法》第六条评定为优秀。
廖瑞钊副厅长在验收结束时作了讲话,他对上饶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通过验收并评定为优秀表示祝贺。廖副厅长指出,上饶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此次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务求实效为目标,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在宣传动员、调查摸底、经费测算、确权划界等环节扎实推进,取得显著成效。县水利局等县直部门分工合作,做了大量细致周到的工作,付出了汗水和心血,在没有现成可借鉴的经验的情况下,敢于担当、勇于改革、善于创新,为全省全面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有益地探索。
廖副厅长强调指出,验收工作不代表改革的结束,要进一步明确落实工程管理经费,特别是要科学测算好年度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深挖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