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联合执法强制拆除占用河道违法建房

29.12.2014  10:10

12月22日,上饶县水政监察大队结合上饶市“十大整治”活动,联合县国土监察大队和铁山乡人民政府组成联合执法组,对铁山乡铁山村徐某等四户居民在河道内建设的妨碍行洪建(构)筑物依法实施了强制拆除。
  自今年5月份起,铁山村的徐某等十余户居民先后擅自在自家房屋后面的河道中浇筑混凝土桩基准备修建房屋。当地政府发现苗头后及时对涉河建筑的当事人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上饶县水政执法人员也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依法对各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各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拆除河道内的建(构)筑物,恢复河道内原貌。随后,一部分村民自觉停止了违法建筑行为,但徐某等4户居民拒不履行法律规定,执意在河道中继续修建房子。经多次劝说无效后, 12月22日,上饶县联合执法组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的规定,雇请挖掘机等工具对该四户村民擅自修建的涉河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此次拆除河道中的违法建筑,对周边居民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保障了河道的防洪度汛安全,维护了县域河道健康、稳定、和谐的水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