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三多”增强失地农民持续发展力

14.03.2014  15:29

上饶市坚持换位思考、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探索征地补偿安置方式,着力增强失地农民的持续发展力。

多渠道就业。免费向失地农民提供用工信息和就业培训,及时收集发布市内外企业用工信息,推荐失地农民实现就业。预留安排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用地,鼓励和引导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合适可行的功能性项目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优先安排失地农民发展平台,从而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如信州区东市街道东门村利用市政府安排的发展用地,不但创办了赣东北水果批发市场,而且还通过引进浙江客商租用其房产办起超市(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村里年固定资产出租收益达300万元。

多方式安置。注重借鉴吸收外地先进经验,探索实践货币安置、留地安置、养老保险安置、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安置等多途径相结合的安置工作,着力增强失地农民的持续发展力。中心城市(包括黄金地段)在已建成凤凰安置小区、东都花园安置小区的基础上,又开工建设了设槠溪河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东塘安置小区12个安置小区,这些安置小区的建设不仅解决了拆迁户的安置问题,而且成为城市拓展的新区。

多举措保障。近年来,全市共出台失地农民保障文件30余件,12个县(市、区)均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主要做到了“三有”:一是困有所济。对失地农民中符合低保条件的,优先纳入农村低保对象;同时为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办理“农转非”。对转为城镇居民后符合低保条件的,共10916人列入城市低保对象。二是老有所养。建立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个人缴费、受益财政等额配套的方法来筹集资金,吸引和鼓励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全市共8万名征地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三是病有所医。建立失地农民住院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失地农民个人缴费、市县乡财政分级配套、当年参保当年享受、当年停保当年退出的办法。全市参加医疗保险22599人,参加新农合11567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