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08.04.2016  12:17

   4月5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上饶市民政局、上饶市残联、上饶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上饶上饶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上饶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上饶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定为每人每月50元。据不完全统计,两项补贴可惠及我上饶市78247名残疾人。

  据了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上饶市民政部门组织发放。申请两项残疾人补贴,可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书面申请,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等代为办理申请事宜。